关于公布通辽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成绩的通知(10月15叉车)

2025-10-29 2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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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取证人员:

根据国家《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的要求,经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通辽分院考试中心考试,现将考试成绩公布如下(见附件)。

 

附件:

25年39批次10月15日叉车实操公布表.xlsx

25年39批次10月15日叉车理论公布表.xlsx

补考25年39批次10月15日叉车理论公布表.xlsx

补考25年39批次10月15日叉车实操公布表.xlsx


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通辽分院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