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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呼伦贝尔分院党支部关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第四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5年4月17日)
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党组统一部署,2024年4月9日至4月28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党组第三巡察组对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呼伦贝尔分院党支部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7月16日向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呼伦贝尔分院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第三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情况后,呼伦贝尔分院党支部高度重视,并在巡察组的指导下,按照《关于印发《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第四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巡察自治区特检院呼伦贝尔分院党支部的反馈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做好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第四轮巡察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呼伦贝尔分院领导班子在认真学习、广泛征求意见和深入开展谈心谈话的基础上,主动认账认领,自动“对号入座”,全盘接受提出的问题,深入查摆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问题原因,认真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现将巡察整改情况公布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够深入
(1)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传达学习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8月15日,我院召开全体党员大会暨党纪条例学习扩大会议,会上完成了“五大任务”的集中学习传达工作。本次会议全体职工参会,因外出工作不在会场现场的职工,通过腾讯视频会议在线参会,确保学习传达的有效范围。(2)呼伦贝尔分院党支部三个党小组已于8月19日至8月23日完成《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二卷学习;9月18日至9月21日完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学习;10月8日至10月11日完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专题摘编》学习,9月23日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为确保学习效果,因外出工作无法在单位参加党小组集中学习的职工通过腾讯视频会议在线参会学习并及时完成学习笔记。
二是“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执行。(1)2024年7月19日以来,支部委员会将第一议题制度上墙,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作为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及其他党内重要会议的“第一议题”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坚持执行第一议题制度。(2)党群工作部根据自治区特检院发布的月度学习计划,结合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提出第一议题内容,经书记审定后,及时将第一议题纳入支部委员会议题范围,并备好相关文件材料,提前送达各支委成员学习思考。
2.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意识形态工作分工不明确。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24年8月19日召开了支部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会上成立了呼伦贝尔分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公示了职责及工作要求,明确了党支部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支部和党员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党支部、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已形成会议纪要,并行文公示全院。
二是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把关不严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执行。(1)对于出现错字、多字、内容不准确的展板,已责令党群工作部人员更换展板内容,认真校稿,并上报分管领导审核,确认无误后交由综合管理部已重新制作完毕并更换。(2)对其它位置的展板、党建宣传墙等内容进行了自校自查,确保没有类似错误发生。(3)在2024年8月19日召开的支部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支部委员会成员一致同意将宣传阵地建设纳入意识形态管理中,通过了拟稿人-党群工作部负责人-党建工作分管领导逐级审核的机制,并长期保持。
3.履行核心职能方面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1)2024年已完成7家重点单位走访调研工作,现场解决问题10条,为企业解决了急难愁盼,稳定了辖区客户存量。(2)按照自治区特检院统一部署,与自治区特检院联合开展检验工作,增加了检验收入。(3)我院在区外开展20余家企业300余台套设备的检验检测工作,已增加业务收入约150余万元。
二是人员资质现状影响事业持续发展。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1)根据我院人员资质缺乏情况、现有人员持证情况等,结合部门工作开展需要及人员配置,制定了未来三年人才培养计划,形成分院人才库并重点培养。(2)重新修订《内蒙古特检院呼伦贝尔分院工作人员专业技术培训取证管理办法》(第1次修订),明确了取证激励措施,并全院公示。(3)开展集中培训。2024年7月8日,呼伦贝尔分院召开新版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宣贯培训会议,全体干部职工参会学习。2024年10月8日至12日,结合2024年检验人员取证计划,开展了为期一周的检验员考前培训活动,并于10月29日组织考试,检验培训效果,形成常态化机制。2025年2月12号,经分院质量技术委员会研究决定,制定2025年取证考试计划,并按计划执行。2024年底,1名同志取得电梯检验师资质一项。
三是检验报告不合规率较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1)公示《内蒙古特检院呼伦贝尔分院检验检测质量考核管理办法》,设立检验检测工作质量管理基金业务部门及审核、签发检验检测(评价)报告的专业技术人员,对于在自查、抽查中出现问题的报告责任人,按照问题严重程度采取罚款、通报批评、待岗学习、调离工作岗位、降职、降级、免职等处分。2024年12月,我院对存在问题的报告责任人进行质量考核并扣款2.446万元。(2)2024年7月8日,呼伦贝尔分院召开新版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宣贯培训会议,全体干部职工参会学习,加强检验人员对体系文件、新版作业指导书等文件的掌握程度。(3)2025年3月,自治区特检院组织的第一次质量大检查工作已经完成。本次质量大检查中,报告合格率显著提高,针对检查中暴露的问题,我院制定并公示了质量大检查问题整改方案,对照问题逐条梳理、建立台账,确保“五个三”质量工作目标全面落实到位。
四是对业务管理规范化重视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已将机电类检验费用的计费功能关联平台系统,现已全面运行,由于系统问题,无法实现平台缴费功能的自动关联,现由业务管理部专人根据缴费情况手动录入特种设备信息化平台中,系统显示“已回款具体金额后”,方可领取报告,确保平台规范运行。
五是科研能力比较薄弱。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已完成“起重机下滑量检测仪APP”科研成果转化,实现经济收益8060元。(2)积极鼓励各部门人员提供与本行业科研相关方面的新思路和新做法,形成分院科研立项素材库,鼓励职工跨专业领域、跨部门、跨单位合作,提供科研思路,由质量科技部审核后,选出最优的三个,形成报告并报送省市级科技处。
六是开拓老旧电梯评估业务不积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在我院积极协调下,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8月22日印发《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工作的通知》(呼市监特设字〔2024〕19号),文件对我市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工作做总体规划,即2024年12月底前,对全市在用住宅老旧乘客电梯全面完成一轮安全评估;2025年7月底前对住宅以外的其他在用老旧电梯全面完成一轮安全评估。我院将在呼伦贝尔市市场局的统一部署下,根据电梯使用情况、分布地区等制作十五年以上老旧电梯台账,全力完成老旧电梯评估工作,充分发挥公益属性和技术支撑作用。
(二)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够有力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未能到底到边。
一是廉政风险防控有欠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1)根据部门性质、岗位职责、业务范围等制作2024《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台账》并完成填写,分管领导对台账内容严格审核。(2)强化日常监管。对工作中发现的廉政风险情况,要及时预警纠错,化解廉政风险,最大限度杜绝或减少问题发生。
二是没有做好“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24年8月15日,呼伦贝尔分院召开全体党员大会暨党纪条例学习扩大会议,邀请呼伦贝尔市党校党史党建教研室教授包斯琴同志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深刻剖析违纪违法案例,充分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达到了预期效果。
三是内部管理制度制定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已进行修订,并于2024年10月14日全院公示。
四是本院的相关制度与上行文件相抵触。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呼伦贝尔分院《关于修订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已废止,自治区特检院新修订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差旅费管理办法》已公示,严格落实并长期执行。
2.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力度不够。
一是超标准发放绩效奖励。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已核定2023年度绩效工资发放情况,找出超发款项,2024年10月15日超发部分已退回。
二是违规为全日制研究生缴纳养老保险。
整改情况:已做情况说明。
3.资金管理不严格,资产处置不规范。
一是资金使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做情况说明。今后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要求,确保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二是2019年至今,工会账户未单独建账,未按规定向职工收取工会会费,违反《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整改情况:工会单独建账已完成,工会会员主动缴纳,目前已收取2024年9月-2025年8月会费。
三是在财政资产系统未核销的情况下,将车辆按调拨资产进行了账务核销,产生账实不符。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与自治区财政厅资产处和自治区公车办协商,提供全部调拨手续及我单位和额尔古纳供销社此车辆的资产卡片等材料,目前该调拨车辆财政系统核销手续已完成。
4.存在文风会风不实。
一是文风不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相关制度修订工作并于2024年10月14日公示全院。
二是会风不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综合管理部根据院务会和支委会会议内容和要求,按时印发会议纪要并妥善保存。2024年共印发会议纪要16份。(2)考虑到业务人员外出无法参加集中学习的情况,支部及各党小组学习时通过腾讯视频会议的方式扩大学习范围,如实记录参学人员,对于多次不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小组要对其谈话、补学。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到位
1.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1)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三重一大”事项由支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党支部书记严格执行末尾表态制。(2)关于2023年在支委会第四次、第五次、第十次会议研究大额资金使用部分事项未按照“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要求进行集体表决的情况,属会议记录人员记录不完整,已做情况说明,今后严格按照要求如实做好会议记录,各支委审阅后签字,确保会议记录真实、及时、准确。(3)纪检委员对“三重一大”落实情况承担监督责任。
2.干部队伍建设有不足。
一是违规提拔超龄干部。
整改情况:已做情况说明。
二是环节干部占比高。
整改情况:已做情况说明。
3.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待提高。
一是党支部书记未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双向述职”的规定向党员大会述职。
整改情况:(1)2025年2月14日,呼伦贝尔分院召开2025年第一次全体党员大会,党支部书记李美云同志向党员大会做双向述职报告,总结2024年度工作成果,并对2025年做出调整计划。(2)认真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3)为强化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每年度及时将“双述双评”情况及结论报上级党委。
二是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
整改情况:(1)结合上级党委会议精神,及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2)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相关规定,2025年3月5日,呼伦贝尔分院党支部组织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大会,会后将组织生活会情况、民主测评结果及党员民主测评登记表上报自治区特检院党委,并向全体党员反馈评定结果。
三是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1)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程序。(2)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并做好记录。
四是组织生活会“辣味”不足,互相批评不深刻。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执行。(1)完善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党支部主体责任,完善党内政治生活,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把“红脸扯袖”“充满辣味”成为常态,坚决纠正“老好人”“讲情面”等现象,真正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2)党支部书记要对组织生活会内容严格把关,对照组织生活会流程,全面审核支部委员对照检查材料,对批评意见不够“真刀真枪”,坚决退回重写。(3)2025年3月5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呼伦贝尔分院支部委员会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自治区特检院督导组到会指导。在批评与自我批评过程中,敢于揭短亮丑,勇于正视问题,全体支部委员以“见人见事、触及灵魂”的态度,不留情面,不走过场,不避重就轻,做到了“见人见事见思想”,达到“红脸出汗”的目的。
(四)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1.对审计发现问题未全部整改。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2.巡察、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屡改屡犯,边改边犯。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公示《内蒙古特检院呼伦贝尔分院检验检测质量考核管理办法》,设立检验检测工作质量管理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用于奖励检验检测(评价)现场出具检验检测(评价)报告的检验业务部门及审核、签发检验检测(评价)报告的专业技术人员,对于在自查、抽查中出现问题的报告责任人,按照问题严重程度采取罚款、通报批评、待岗学习、调离工作岗位、降职、降级、免职等处分。(2)2024年7月8日,呼伦贝尔分院召开新版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宣贯培训会议,全体干部职工参会学习,加强检验人员对体系文件、新版作业指导书等文件的掌握程度。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呼伦贝尔分院支部委员会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