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乌海分院支部委员会关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第四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5-04-23 1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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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乌海分院支部委员会

关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第四轮巡察

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党组统一部署,2024年5月8日至6月15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党组第一巡察组对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乌海分院支部委员会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7月11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党组第一巡察组乌海分院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乌海分院党支部及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党支部书记、院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支部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自收到巡察反馈意见之日起迅速行动,组织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研究,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对反馈问题照单全收,班子成员牵头,各部门主动认领问题,逐条逐项明确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召开专题研究会议2次形成整改方案,强化跟踪调度,每月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机关纪委、纪检监察组、巡察办及相关部门上报巡察整改调度表,乌海分院支部委员会定期听取巡察整改推进情况汇报6次,对整改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随时进行研究调度,切实做到全程领导、全域配合、全力推动,确保整改任务清晰明确、整改措施有的放矢、整改效果高质高效。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1.理论学习有短板,“以学促干”的效果不明显。

(1)“第一议题” 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支委会认真学习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委员会关于印发党的建设“一要点五清单一安排”的通知》,明确自治区特检院党委安排部署及重点工作任务,强化“第一议题”落实;二是在每月制定和下发的学习计划中明确规定了支委会、党员大会、党小组会“第一议题”学习内容;三是自2024年6月份开始,按计划开展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的讲话精神等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等“第一议题”内容,其中支委会“第一议题”制度严格落实书记领学传达、发挥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并将其纳入2024年终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内容。2024年全年共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学习23次,通过紧抓“时效”动态,“第一议题”制度切实落实到位。

(2)学习成果转化不明显。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在第三季度党员大会中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了《党员学习培训制度》;二是在组织研讨交流活动前,党支部均制定并下发统一格式的发言材料,明确每个主题的重点讨论方向;三是严把材料审核关,党支部设专职党务人员对每份研讨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对研讨材料中出现空话、套话或雷同材料等情况的,退回本人进行重新修改;四是在2024年9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交流研讨活动中由党员结合业务工作和自身职能职责开展了交流研讨。截至目前,党员各类研讨材料中做到了讨论内容能够深入到具体实践和解决问题上,且未出现材料类同等情况,研讨交流质量得到有效提高。

(3)主题教育质量有待提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上级党委方案落实,通过制定发言材料模版和指导内容,明确党员个人检视剖析材料的对照方向,避免内容跑偏,会后派专职党务人员对材料进行检查;二是定期统计党员出勤情况进行通报,对在组织生活中未提前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无故缺勤的同志,在年终党员评先评优中予以扣分;三是在2024年度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中对2023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进行了“回头看”,把巡察整改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提出的问题、互相批评意见和征求意见一并纳入支部班子问题整改清单当中,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间四是各支部委员紧扣2024年度乌海分院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和巡察反馈意见撰写了个人对照检查材料,逐条逐项深入剖析存在问题和产生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和方向,且逐项问题整改到位,带头发挥表率作用,通过各项措施的落实,进一步统一了全体党员思想意志行动,党员出勤率明显提升。

2.能力建设有弱项,实现“闯新路、进中游”目标还需发力。

(4)在拓展检验业务上主动性不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了拓展检验业务增加经营性收入激励机制《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细则》,各检验业务部门转变工作方式、主动上门服务;二是由分管领导带队走访全市各气瓶充装单位、安全阀使用单位,调研解企业需求和气瓶、安全阀待检数量,共走访检查各类气瓶充装单位7家,共检验超期工业气瓶1289只,至2024年底气瓶检验量占检验线设计的71.6%;制定了安全阀企业走访计划,主要针对流失的用户和规模型企业,共走访安全阀使用单位12家,帮助22家企业建立了安全阀台账、完善了校验数据,采取离线校验、现场校验和在线校验多种方式,完成安全阀校验200余只,安全阀校验质量和校验及时性进一步提升;三是积极为行政监管部门提供技术支撑,主动配合市区两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对7家气瓶检验站、充装站开展了安全检查,截止目前未发现不按安全技术规范检验气瓶、充装超期未检气瓶等违法行为;四是已经开展了4台锅炉能效测试工作;五是成立了乌海分院在用电梯安全评估小组,全部人员参加了自治区特检院组织的评估人员专业培训,对评估程序、评估标准进行了系统学习;与市场监管部门、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等加强沟通协作,通过联合检查、信息共享等方式已完成老旧电梯评估2台、3家使用单位主动更换新装电梯9台;六是对线下出具的压力管道检验报告,将压力管道装置与单元数据和检验信息全部录入信息化平台压力管道数据库;各类设备检验人员在出具报告时,及时对数据库信息进行核对排查,并在检验过程中进行动态完善,目前压力管道检验报告模版已经上线,新检验报告全部在系统出具,信息齐全。

(5)在推动检验能力提升上存在短板。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了检验质量考核,制定了《内蒙古特检院绩效工资分配奖惩规定(试行)》考评实施细则,加强针对责任心不强、现场检验记录不全和检验报告填写不规范等问题的考核奖惩;二是在全院选拔高端技术带头人,制定了《高端(仪器设备)技术应用管理办法》,加强高精尖仪器设备使用的绩效考核;三是出台我院检验师(员)取证激励与帮扶政策,检验人员考证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制定了《新员工入职“师傅带徒弟”管理办法》,各部门专业技术负责人对相关专业人员开展“师带徒”帮扶学习,通过以上措施,我院考试通过率大幅提高,2024年至今已新取证38个,其中检验师证书4个,检验员证书4个,无损检测三级证书1个,无损检测二级证书29个。

(6)在落实“五大任务”上还有落差。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低温绝热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章程》,中心已经从建设环节进入到运行环节;二是协调编制了低温设备检验细则,指导全区各检验机构低温设备检验工作;三是开展了低温绝热设备快速检验技术方法研究,研制检验检测新方法;参与编制的《低温绝热气瓶静态蒸发率快速测试方法》、《低温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范》两个中特协立项的团体标准已经编制完成即将颁布,实施检验标准提升了检验效率50%以上;四是协调了乌海市场监管部门专门发文,推动车用 LNG 气瓶信息化监管系统实现封闭运行,低温绝热气瓶定检率大幅提高,截至目前全院完成低温气瓶检验17只,低温容器检验36台,低温罐车检验125台;五是完善低温中心检验基地及实验室建设,在乌海分院检验基地增设了40平方米的低温气瓶检验实验室,配备了相关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低温设备检验和相关科研工作进展顺利,低温绝热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设稳步推进。

3. 贯彻执行不深入,落实“五统一”要求还有差距。

(7)思想认识上重视不够。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自治区特检院“五统一”工作机制内容进行了传达学习;二是将自治区特检院“五统一”工作机制内容纳入周例会、党员大会进行讲解,组织全体职工开展了“五统一”工作机制的理论测试;三是积极配合自治区特检院开展了人事统一机制落实情况和财务集中检查工作,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全体干部职工对“五统一”机制的思想认识进一步统一,各归口部门现已严格执行自治区特检院党务、财务、人事、业务、资产各条线管理机制的统一规范。

(8)制度存在“新旧交织”现象。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人员对《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安全保密制度》进行了学习,对系统用户和安全保密管理人员开展了资格审查,全体干部职工安全保密意识明显提升,保密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二是按照自治区特检院“五统一”颁布的各项制度,修订印发并启用我院《行政管理手册》(第五版)。目前全院内部管理制度已实现了新旧制度的有效衔接,各项制度均已按照自治区特检院最新制度要求执行。

(9)业务统一上还有欠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自治区特检院已将压力管道检验报告模板固化上线,我院报告全部实现了线上出具报告;二是发布通知对目前仍在线下出具的压力管道检验报告,在报告出具的同时,将压力管道装置与单元数据和检验信息及时录入信息化平台,确保了信息化系统中特种设备检验动态信息的完整和准确;三是安排专人每周进入检验系统排查超期未检信息,对检验完毕未录入检验系统的,检验人员及时录入检验信息,避免了已检设备在特种设备信息平台上显示超期未检的现象发生;四是已在信息化平台(M3)上公示质量体系人员授权任命文件,质量体系人员全部严格按照业务统一制度执行。

4.底线意识待加强,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力度不够。

(10)内控机制执行不严格。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了我院内控制度中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和《货物、工程与服务采购制度》,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自2024年9月1日起政府采购目录外1万元-100万元的采购业务全部在自治区特检院采购服务平台进行了采购;二是对相关凭证进行查阅、整改,履行报销签字流程,目前除工资以外所有的财务报销流程已全部实行了内控一体化系统线上报销签批;三是针对上述“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不严格问题举一反三,对2024年1-8月份所有5万元以上采购的项目进行了自查(除工资外),截至2024年9月底除工资外5万元大额资金支出7笔报销流程规范,采购流程及“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等全部符合报销要求;四是组织工会人员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再次调整基层工会在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标准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等内容,并根据规定完善了我院《工会工作制度》,目前工会慰问品发放程序全部符合规定、形成了工作流程闭环,全院内控制度不断完善、内控机制执行严格、高效。

(11)意识形态研判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支委会集中学习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委员会关于印发党的建设“一要点五清单一安排”的通知》,研究成立了乌海分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细化了工作职责,为统筹推进意识形态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组织全体党员进行了意识形态专题学习,由党支部委员讲授意识形态专题党课,全体党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文化思想、市场监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坚决守住守稳守好市场监管领域意识形态安全防线6个方面等内容,意识形态能力得到了培养;三是党支部委员会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对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目前党支部每年形成2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报告,未出现意识形态领域问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12)保密责任落实不够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了乌海分院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保密工作的分管领导;二是召开了2024年保密工作会议,组织全体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部署全院的保密工作;三是认真开展了保密自查自评,评分结果符合要求;四是统筹协调办公场所,设立了专门的保密室,配置了涉密计算机、保密柜,涉密文件管理、查阅等严格按照保密规定落实;五是按照“三室分开”和“八防”要求,设置了专门的干部人事档案阅档场所、整理场所、办公场所,并配备档案柜,人事档案的管理、整理、查阅等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保管相关规定执行,保密责任严格落实,截至目前从未出现泄密问题。

(二)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够有力

1.采购程序及入账有待规范。

(13)落实政府采购制度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政府采购相关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 的通知》和自治区特检院《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货物、工程与服务采购制度》等内容;将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互联网费、物业费等采购项目严格按照采购程序履行政府采购手续。目前对各部门提交的采购项目一律明确采购方式,提交财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按规定程序实施采购,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制度执行。

(14)执行询价磋商程序不严格。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涉及政府采购流程的相关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 的通知》和自治区特检院《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货物、工程与服务采购制度》等内容;二是加强采购事项事前审核和报销审核,对各部门提交的采购项目,一律于事前明确采购方式,提交财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按规定程序实施采;同时对未按规定程序实施采购的,财务部门一律不予报销。目前政府采购行为均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对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全部委托代理机构实施采购,对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均按自治区特检院采购制度由单位自行组织采购。

(15)资产入账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及其他政府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准确理解、把握政策;二是已对2020年6月32#凭证、2020年11月60#凭证、2022年7月76#凭证、2023年1月3#凭证、2023年3月52#凭证、2023年9月20#凭证进行了补记固定资产卡片;三是对所有的楼顶字采购项目进行自查并补记了固定资产卡片;四是针对上述问题举一反三,对2024年所有采购的项目进行了自查,对2024年6月3日报销的遮阳帐篷账务补记了资产卡片。目前所有资产入账规范、合规。

2.资金管理及使用不够严格。

(16)工会经费列支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工会人员对《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再次调整基层工会在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标准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等内容进行了学习,并严格按照规定列支工会经费。目前工会经费列支以及全院各类慰问品发放标准符合规定,本年度慰问品发放时间严格限制在本年度自然年内,无预发、超期现象。

(17)预算科目使用不准确。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了《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举一反三,支出前认真分析每一项经济科目的用途,严格按二级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核算,对常用的经济科目进行甄别和咨询,与上级主管单位统一口径。截至目前未再出现预算支出经济科目不准确的现象。

3.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

(18)行风建设不够实。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了乌海分院2024年行风建设专题会议,对自治区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行风建设“八个严禁”及乌海分院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六项规定”等内容进行了传达学习,对行风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由院长分别与分管副院长和部门负责人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与行风建设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三是从服务对象中聘请了10名行风监督员;四是对乌海分院《行风监督卡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检验人员到达检验现场均提前发放《廉政建设及行风跟踪监督卡》;五是建立了客户回访制度,上线了乌海分院行风监督通道、由服务对象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填写行风调查表,对检验满意度进行调查,接受企业和群众的各方面监督,截至目前未收集到关于行风方面的反面投诉或意见。

(19)调研走访次数少。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拟定了《乌海分院重点客户走访任务安排表》,任务分解到每位院领导,通过走访深入了解客户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技术咨询和精准服务;二是修订了我院《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研制度》,2024年度院班子成员深入检验工作一线调研6次。

(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不到位

1.班子自身建设不够强。

(20)组织生活会辣味不足。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开展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专题学习,党员干部端正了互相批评心态,树立了立足解决问题、严肃认真开展互相批评的意识;二是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中,根据“四必谈”的要求,党员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互相掏心窝子、说心里话,既谈工作问题、也谈思想问题,支部委员对他人的批评意见均做到说真话、真批评,指出的问题尖锐、辣味足,真正做到了红红脸、出出汗又不至于上纲上线。

    2.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

(21)决策主体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特别对“党支部的基本任务”等条款着重进行了学习;二是修订了《“三重一大”会议决策制度》,明确了决策主体,以及“三重一大”事项先经院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再提交支部委员会最终决策的程序;三是自2024年4月起,我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就已经开始按照先经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再提交支部委员会最终研究决定的程序严格执行。截至2024年底,共召开“三重一大”支委会会议19次,全部严格按照议事决策程序落实。

(22)决策人员不明确。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特别对“党支部的基本任务”等条款着重进行了学习;二是修订了《“三重一大”会议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人员、决策程序和权限,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先经院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再提交支部委员会最终决策的规定。截至2024年底,共召开“三重一大”支委会会议19次,全部严格按照集体决策规定执行,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时支部班子成员对决策事项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支部书记在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后进行归纳总结,在此基础上发表意见。

(23)决策程序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三重一大”会议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决策程序,凡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事前均提交支委会进行研究,对研究决定事项除会议记录之外,一律印发了《会议纪要》,将决策结果以文件形式固定下来,截至2024年底,共印发支委会会议纪要24件,并按照程序及时执行决策结果。

3.人才队伍建设不完善。

(24)技术人员储备不足。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内部培训、制定了《新员工入职“师傅带徒弟”管理办法》,采取一对一专业技术帮学措施,指定专人帮带新入职人员及申请取证,检验人员技术能力及人员考试通过率持续提升;二是针对我院起重机检验师、厂车检验师等持证人员数量少的情况,出台了检验人员考证激励机制,目前已经有2人分别取得起重机检验师、厂车检验师资质,技术人员储备完全符合事业发展需求。

(25)人才引留措施不足。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成了新版《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对取得检验师、检验员等资质的聘用人员提高待遇、与在编人员同工同酬,从制度上打通了青年专业技术人员的晋升通道,为用好人才、留住人才提供政策支持;二是2024年已通过绿色通道引进1名副高级工程师,目前该职工已入职;三是计划将于2025年考入2名在编工作人员,包括1名高校毕业生、1名拥有副高职称的机电类检验师,其中机电类检验师目前已完成考录即将入职,有效扩充了检验力量,乌海分院整体人才队伍技术水平进一步提升。

(26)检验人员力量不足。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经通过考试引进了2名持多项检验师、多项无损检测三级对口专业的人才,制定了留住人才以及加强培训提高检验人员持证率等系列措施,乌海分院整体专业技术人员队伍能力进一步增强;二是充分发挥自治区特检院“五统一”制度优势,重大项检验目由自治区特检院协调各分院检验力量共同参与,各项重大检验任务均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

4.基层党建工作有差距。

(27)党员管理不够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年度党建计划开展活动,提前下发党内会议或活动通知,为一线检验人员提前安排检验任务预留了充足的准备时间;二是增加活动吸引力,组织党员开展喜闻乐见、拉近距离和便于操作的活动,2024年全年已组织形式多样的各类活动10余次,吸引了党员及群众积极参与到党建活动中来;三是强化制度约束,严格落实请假和通报机制,凡由于检验工作等原因确实无法参加活动的党员一律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党支部定期统计并通报党员出勤情况,并将党员出勤情况和年终评先评优、绩效分配挂钩,全年党员各类党内活动出勤率明显提高,党员教育管理更加从严从实。

(四)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1.巡察问题尚未整改到位。

(28)2019年巡察组反馈“党组织生活无特色,主题教育缺乏针对性”等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丰富活动形式、挖掘活动深度,探索体验式、沉浸式学习方式,增加活动吸引力,全年党支部共组织开展支部共建、参观警示教育基地、集体过政治生日、团队素质拓展、读书分享、雷锋精神研学、观看警示教育片、民族团结进步趣味运动会等喜闻乐见、拉近距离和便于操作的各类型党建活动10余次,吸引了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党建活动中来,进一步提升了团队的凝聚力和党内组织生活质量;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制度,加强对各党小组的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制定并下发了《乌海分院党支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小组活动的通知》,规范了党小组基本任务和组长职责,各党小组在保证支部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决议贯彻执行的同时,组织参与检验业务、服务企业、红色教育、廉政教育、公益服务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全年党组织生活内容丰富、针对性强、特色鲜明,无论是活动数量、参与度还是活动效果都有了明显成效。

(29)巡察组反馈“未按时出具检验报告”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订了检验报告出具时效性考核细则,加强报告及时率考核并与绩效工资挂钩;二是利用检验信息化平台,设专人每周对各部门超期未出具报告情况进行督促,通过2024年底考核,全院检验报告出具及时率提高了近20%,较上一年度有大幅提高。

2.审计提出问题仍然存在。

(30)2022 年度审计指出“……应按受益期限待摊的物业管理费在支出时全部计入费用”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了《政府会计准则》、《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等会计制度;二是对2024年5月34#凭证和2024年1月83#凭证进行了摊销核算;对2024年2月支付的2笔公务用车过路费应计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但实际计入“差旅费”核算问题,已在巡察期间进行了修改凭证(2024年2月14#、15#凭证),现已完成账务处理(2024年7月43#凭证)。截至目前再未出现类似问题。

3.历史遗留问题整改难。

(31)2011年旧办公楼置换新办公楼资产入账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已整理旧办公楼置换新办公楼相关手续,积极协调自治区特检院、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财政厅办理资产核销和资产入账手续。目前已完成资产入账。

三、需长期整改的事项

一是班子成员配备不及时。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中。

整改措施及计划安排:已向自治区特检院党委上报请示,请求尽快配齐分院班子成员。目前正在等待批复。

二是支部建设不够强。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中。

整改措施及计划安排待乌海分院领导班子成员配齐后,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规定程序进行支部委员进行补选或改选,计划增补2名支部委员并对支部委员进行重新分工,确保支部班子建设一步到位。

三是历史遗留问题2008年处置2辆车辆。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中。

整改措施及计划安排:已向自治区特检院汇报了相关情况,自治区特检院已积极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财政厅进行沟通和对接。目前正在等待办理流程。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目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将持续落实工作要求,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整改,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深入推进党的建设和特检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政治责任,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防止反弹回潮,对需长期整改的问题严格追踪督办、盯紧抓实,及时收集党内外对整改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妥善处理。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总结经验、举一反三,对需长期坚持的研究制定科学有效的规章制度,确保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将巡察整改成果落实到特检业务各项工作中,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浓厚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73-3156705;邮政信箱: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创业路13号;电子邮箱:whtjoffice@163.com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乌海分院支部委员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