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关于劳务派遣人员竞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资格复审及面试的通告
信息来源:人力资源部 发布时间:2026-05-15 浏览量:114
字号: 大 中 小
各位考生:
按照《内蒙古特检院关于劳务派遣人员竞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的公告》要求,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方式、时间、地点
本次资格复审工作采取线下实地审核方式进行。
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总院及各盟市分院人事部门办公室。
二、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一)竞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自行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本人签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1)。
5.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将材料按上述顺序,区分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三)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因参加审核时材料不齐全导致无法参加面试的,责任由考生负责;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影响聘用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无论是否竞聘成功,一经发现,即刻取消其竞聘资格。
(四)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官网发布,网址:http://www.bfrsks.com/,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在工作日及时联系招聘单位。
(五)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1次,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六)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以及其他不允许报考情形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资格有问题,立即取消竞聘资格。
三、面试要求
面试时间、地点、方式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特检院关于劳务派遣人员竞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的公告》要求执行。
联系电话: 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0471-6639639
附件:1.考生诚信承诺书(考生承诺书.doc)
2.放弃资格复审声明(放弃资格复审声明.doc)
当前位置:

投诉举报
二维码
返回顶部